关于做好2009年度冬季征兵工作的通知
发布人:wzb  发布时间:2014-08-05   浏览次数:275

各院(系):

按照青岛市市南区人民政府《关于做好二00九年度冬季征兵工作的通知》要求,现将我校2009年度冬季征兵工作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征集范围

1、征集的主体对象为学校2009届毕业生(20096月份已毕业,且毕业前已在校办理相关应征手续)

2、2010年毕业专业课程学习结束的大四学生;

3、依法应当缓征的全日制高等学校就读的大学生,本人自愿并且符合条件的,可批准入伍。但尽量征集2009年入学的学生,原就读学校按有关规定保留其学籍,退伍后准其复学。

4、以上范围包括女生。

二、征集年龄

1、本科及以上学历2009届毕业生:24岁以下(截止20091231日,下同)

2、在校生:17-22岁。

三、征集条件

以上征集对象政治条件,按照公安部、总参谋部、总政治部2004109日公布的《征兵政治审查工作规定.doc》和有关规定执行。体格条件,按照国防部200391日公布的应征公民体格检查标准.doc和有关规定执行。视力要求放宽到右眼4.6以上,左眼4.5以上。

四、征集办法

12009届毕业生须将户口迁回学前户籍所在地报名;详情请见校武装部网站兵员征集栏目中“关于积极做好2009年应届毕业生入伍预征工作的通知”;

2、在校生在规定时间前到所在院()报名并填写报名表。

五、工作安排

1、报名组织阶段:111日前,逾期不予受理;

2、体检政审阶段:112-30日;

3、审批定兵阶段:121-10日,由青岛市有关部门进行审批定兵,办理入伍手续;

4、新兵起运阶段:1211-31日。

希望广大学生慎重考虑,踊跃报名。

                     武装部

                 二〇〇九年十月廿七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