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2011届毕业生网上预征工作的通知
发布人:wzb  发布时间:2014-08-05   浏览次数:223

根据青岛警备区转发山东军区《关于扎实做好平时征兵准备工作的通知》要求,本年度高等学校应届毕业生预征报名方式仍然通过互联网预征报名,无其他报名方式。为做好我校应届毕业生网上预征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网上预征的对象和范围

网上预征的对象和范围是2011年普通高等学校的男性应届毕业生。征集对象的年龄要求,截止到2010年底,本科及以上应届毕业生放宽到24岁。

征集对象的政治条件,按照公安部、总参谋部、总政治部2004年10月9日公布的《征兵政治审查工作规定》和有关规定执行;体格条件、按照国防部2003年9月1日公布的《应征公民体格检查标准》和有关规定执行。

二、网上预征工作的程序和阶段划分

(一)宣传发动(4月28日至5月31日)。学校武装部要根据政策规定和本校实际情况,及早制订预征工作计划,抓住当前毕业生择业有利时机,采取多种宣传方式,深入搞好宣传发动,全面准确地宣传有关征兵政策、网上预征报名程序方法等,努力营造依法服兵役,携笔从戎无上光荣的浓厚氛围和社会环境,充分调动我校毕业生参军入伍的积极性我校的毕业生应征入伍政策咨询电话:0532-66781925,区人武部咨询电话:0532—82966722.按照上级要求,要认真统计学校所有男性应届毕业生(含毕业班学生)的专业、数量、户籍、参军意愿等情况。

(二)网上报名(4月底至6月30日)。各院(系)统一组织应届毕业生登录网上预征报名系统(网址为http://zbbm.chsi.com/.http://zbbm.chsi.cn),符合基本条件的在线登记并自行填写打印《应届毕业生预征对象登记表》(以下简称《预征登记表》)及存根,《应征入伍高校毕业生补偿学费代偿国家助学贷款申请表》(以下简称《补偿代偿申请表》)。填写打印后,毕业生持《预征登记表》)及存根和《补偿代偿申请表》于6月1日前到所在院(系)报名。各院(系)于6月3日前将报名情况汇总报至武装部。

(三)初审初检(6月16至6月22日)。网上报名结束后,学校武装部要会同毕业生就业指导中心、学生工作处资助工作办公室对已报名学生在校期间现实表现、病史调查、是否具备毕业资格、是否符合学费补偿代偿条件和具体金额等情况进行预审。市征兵部门会同教育、公安、卫生等部门,在高校集中组织身体初检和政治初审。参加初审初检时,毕业生将《预征登记表》)及存根和《补偿代偿申请表》交给初审初检工作人员。

(四)预征对象确定(6月23日至6月30日)。630日前,经初审初检合格的应届毕业生,确定为预征对象,市征兵部门将在网上对预征对象同步确认,学校把审核签字盖章后的《预征登记表》和《补偿代偿申请表》发给学生本人,作为优先征集的凭证。《预征登记表》存根由市征兵部门留存备查。毕业生须将户口转回入学前户籍所在地县(市、区)后,于本年度冬季征兵开始后持《预征登记表》和《补偿代偿申请表》到入学前户籍所在地县(市、区)人民政府征兵办公室报名参军。

三、优惠政策

高校毕业生应征入伍服义务兵役,还享受下列优惠政策。

(一)优先报名应征、体检政审。412日至7月12日,高校应届毕业生登录网上预征报名系统,填写报名信息,符合基本条件的在线登记并自行填写打印《应届毕业生预征对象登记表》及存根和《应征入伍高校毕业生补偿学费代偿国家助学贷款申请表》,待通过身体初检、政治初审后,确定为预征对象,高校所在地县级兵役机关在《应届毕业生预征对象登记表》盖章,高校财务部门在应征入伍高校毕业生补偿学费代偿国家助学贷款申请表》上盖章,预征对象持两表在7月至10月期间,到入学前户籍所在地的县级征兵办公室报名应征。

(二)优先审批定兵。体检政审合格的高校应届毕业生预征对象,享有优先审批定兵的优惠政策。县级征兵办公室审批定兵时,优先批准学历高的青年、优先批准应届毕业生入伍。应届毕业生预征对象合格人数较多,征集指标无法满足的地区,优先批准学历高的预征对象入伍。

(三)优先安排使用、提拔军官。县级征兵办公室分配新兵去向时,优先考虑应届毕业生预征对象的学历、专业、个人特长和本人意愿,优先安排到军兵种或专业技术要求高的部队服役;部队对征集入伍的应届毕业生,优先考虑按其学历和专业水平安排到适合岗位,发挥其特长。同等条件下,高校毕业生士兵在选取士官、考军校、安排到技术岗位等方面优先;具有普通本科学历,取得相应学位的高校毕业生士兵,表现优秀、符合总部有关规定的可按计划直接选拔为军官。

(四)学费补偿及代偿。对应征入伍后的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由中央财政对其大学期间的学费和国家助学贷款进行补偿或代偿。

(五)考学升学优惠。具有高等教育学历的士兵退役后,参加政法院校为基层公检法定向岗位招生时,优先录取;退役后三年内参加硕士研究生考试初试总分加10分,立二等功及其以上的,免试推荐入读硕士研究生;具有高职(专科)学历的,退役后免试入读成人本科或经过一定考核,入读普通本科。

(六)就业安置政策。被批准入伍的高校应届毕业生,退出现役后,由入学前户籍所在地按照国家有关安置政策接受安置;退出现役1年内,可按照普通高等学校应届毕业生,凭用人单位录(聘)用手续,向就读高校再次申请办理就业报到证。各地公安部门依据退出现役高校毕业生所持的《全国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就业报到证》,为其办理从原籍到工作所在地的户口迁移手续。未能入伍的高校应届毕业生预征对象,可根据有关规定,向原就读学校申请办理就业改派手续,毕业生就业地公安部门凭毕业生所持的《全国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就业报到证》为其办理户口迁移手续。

四、要求

(一)切实加强领导。推行大学生网上预征工作,是加强征集高校应届毕业生,推进征兵信息化建设,提高预征工作效率的重要举措。我校要高度重视,各院系要切实加强组织领导,精心筹划准备,认真搞好业务培训,确保网上预征工作顺利开展。

(二)加大宣传力度。要积极发挥我校学生会作用,采取横幅、校园广播、粘贴、发放宣传材料多种方式开展活动。要把5月9日至15日作为“预征宣传动员周”,开展“五个一”活动,即每个学校至少举办一次大型政策宣讲活动、组织一次现役高校毕业生士兵典型专场报告会、每个院系开展一次政策宣讲活动、每个班级开展一次主题党团活动、给每位男性毕业生发一条征兵信息短息,使每一名男性应届毕业生都了解兵役法规、入伍优惠政策和网上预征程序办法,鼓励他们积极参加网上报名预征。

(三)严密组织实施。要合理安排,统筹兼顾,密切配合,形成合力;搞好宣传发动,使应届毕业生了解政策规定,积极踊跃参军报名;抓好业务培训,做到政策规定熟、标准界限准、程序要求清;严格执行政策规定,不得随意降低标准,对把握不准的问题要及时请示报告,确保工作不出问题。

另外,通知后附《高等学校应届毕业生普查情况表》,各院系请于5月27日之前报学校武装部。

附件:高等学校应届毕业生普查情况表

中国海洋大学武装部

20115月4日

附件下载:高等学校应届毕业生普查情况表.doc